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关于明确实习舆情受理范围及反馈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阅读:81 所属: 学校公告为规范我校实习管理工作,高效响应并处置实习期间各类舆情诉求,保障学生实习权益、维护校企合作秩序,结合我校实习工作实际,现就实习舆情受理范围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原则
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分类处置、及时响应”原则,聚焦实习全流程中的合理诉求,优先解决影响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及实习教学质量的核心问题,确保舆情处置工作规范、高效、有序。
二、受理范围
1.实习报酬发放异常,拖欠实习补贴、未按协议约定标准支付、以各类名义克扣报酬等。
2.实习单位存在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个人隐私等行为。
3.未按实习计划开展专业相关教学实践,强制安排与专业无关的重复性体力劳动。
4.实习单位未按协议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或安排学生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场所实习。
5.实习协议签订不规范,未按要求签订三方协议。
6.实习合作企业无合法经营资质,或超出经营范围开展实习活动。
7.实习单位未提供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8.学校未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或要求学生自行承担保费。
三、非受理范围说明
1.学生因个人主观意愿提出的无理诉求,单纯不适应实习单位工作节奏或认为实习薪资偏低但实际符合实习协议约定标准等。
2.无任何事实依据的谣言传播、恶意抹黑学校或老师等行为,虚假信息并传播。
3.针对同一事项,校内已启动受理程序且尚在规定处理时限内,且当前投诉无新增证据支持重复提交的投诉。
4.学生自身违反实习相关规定,却以“实习安排不合理”等为由投诉的。
四、舆情反馈方式
(一)反馈渠道
若学生及家长就相关诉求已与班主任或实习带队教师充分沟通,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且诉求符合本通知“二、受理范围”规定的,可选择以下方式向学校反馈:
1.线下渠道:前往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高新校区)炎培楼1602办公室进行线下登记、反馈。
2.线上渠道:发送电子邮件至学校实习管理指定邮箱(1075601578@qq.com)。邮件主题需统一注明“实习舆情+学生姓名+实习单位名称+本人联系方式”,邮件正文中需详细说明舆情诉求内容,并附加相关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聊天记录截图、实习协议复印件、报酬发放凭证等)。
3.电话渠道:拨打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教务管理部办公室电话:0871-67205974,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7:00接听。
4.信函渠道: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高登街2502号教务管理部(收)”,邮编:650500。
(二)处理时限
1.一般舆情(如咨询实习政策、反馈轻微管理问题):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2.复杂舆情(如涉及安全事故、报酬拖欠、合规性争议):7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处理结果;
3.特殊情况(如需跨部门协调、企业配合调查):可适当延长时限,但需提前告知诉求人延期原因及预计回复时间。
五、注意事项
投诉举报人应依法行使投诉举报权利,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投诉举报故意扰乱工作秩序或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单位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校的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云南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2025年10月24日